2017河南洛陽市公務員(人民警察)考試報名須知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開發(fā)部門發(fā)放的貧困戶證明原件和貧困戶明白卡(原件和復印件);最低生活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證明原件。
(五)本次招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錄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弄虛作假、騙取報考條件的,一經(jīng)查實,即依法依規(guī)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其違紀違規(guī)事實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
(六)政策咨詢電話 0379-69933323 0379-63933014
洛陽市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盡事宜,以《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公告》為準。
原標題:洛陽市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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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河南省公安機關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重新選報職位報名表.doc
4.2017年河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yè)需求類別.docx
5.2017年河南省公安機關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需求類別.doc
中共洛陽市委組織部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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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