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中心招聘4人公告
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中心系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所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根據(jù)《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及我中心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見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31日
(二)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在省招聘委托報名網(wǎng)(http://zp.fjkl.gov.cn)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應填寫《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在筆試當天開考前交給考務工作人員。
(三)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7月18日8:30分至8月1日17:30分,報考者可在報名后兩個工作日之內(nèi),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申訴時間為7月20日9:30分至8月2日17:30分,逾期不受理。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
(四)下載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于8月15日至8月21日登錄上述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信息發(fā)布:本次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wǎng)站、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wǎng)、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ǎng)、福建省人防辦門戶網(wǎng)站公開發(fā)布。
(六)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我中心將電話或短信通知有關事項,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方式問題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筆試
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不達1:3的,按閩人發(fā)[2006]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
筆試地點:省人防地下指揮所(省政府辦公廳干部培訓中心大堂集中,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筆試地點)。省政府辦公廳干部培訓中心地址:福州福飛南路131號(公交線路:102路、111路、19路、54路、78路、9路、80路、160路、525路、65路;公交站點:省府辦干訓中心)。鼓樓區(qū)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人防辦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包括: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學位原件、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