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江山市選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招4人】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寫作(試卷合一),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實際選調崗位數(shù),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參加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分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實際選調崗位數(shù),從總成績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考核由公開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考核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用人單位選調崗位的要求執(zhí)行。
(六)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核結束后,考核合格人員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將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致使選調人員達不到實際選調數(shù)的,在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前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之后,因擬選調人員主動放棄選調資格或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選調人員收到擬選調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和選調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xiàn)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調考試無關。
(二)因事業(yè)單位實行崗位設置,參與選調時要注意所學專業(yè)是否與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選調崗位是否有相應等級的崗位空缺,避免出現(xiàn)選調后不能聘用或高職低聘情況。
(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開選調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所須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選調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1。選調政策咨詢電話:0570-4024720。
原標題:2016年江山市公開選調部分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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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山市公開選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016年江山市公開選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江山市老干部局
江山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江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江山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2016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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