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衡陽市衡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2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結構,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quot;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注重人崗相適,通過公開考試,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計劃
本次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2名,具體崗位、選調計劃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衡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除高中教師、幼兒園教師、醫(yī)務人員、工勤崗位人員外的衡東縣范圍在編在崗全額事業(yè)編制人員。
(二)選調條件
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4.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5.在現(xiàn)單位工作1年以上,目前聘用在事業(yè)單位管理崗或專技崗,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符合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新聘用尚在試用期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和對流動調配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其中,2022年及之前通過公開招聘進入我縣教師隊伍的中小學教師,可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3.高中教師、幼兒園教師、醫(yī)務人員、工勤崗位人員;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3月。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上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公告時間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考生攜帶相關資料到衡東縣人社局5樓視頻會議室報名。
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
2.報名時間:2025年1月2日至1月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要求:①《衡東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②報考人員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在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③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崗位數(shù)。
(三)筆試。組織閉卷考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筆試后,由縣人社局按規(guī)定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并組織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立即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資格復審合格對象中確定面試對象。重點考察形象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選調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合成與排名。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七)體檢。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并進行毒品毛發(fā)檢測,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人選時,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遞補一次。。
(八)考察。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疾熘腥舫霈F(xiàn)不合格或棄權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遞補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經面試、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jiān)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安排到所選調單位試用三個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2.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合格后,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調入到所選調單位后,在符合相應條件下,可以聘用到管理或專技崗位,并完善專技轉管理手續(xù)。聘用管理崗位的,根據(jù)相關政策,轉聘相應管理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綜合考慮其原崗位等級、工作經歷、文化程度和任職年限等條件,在符合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情況下,實行"一事一議",優(yōu)先確定職員等級。聘用專技崗位的,按照空崗情況和職稱對應情況進行聘用。調入人員均按所聘崗位落實工資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名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隨意放棄。報名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惡意填寫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明及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庫。
(二)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guī)違紀情況通報現(xiàn)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公告由衡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報名人員對崗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其他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可撥打咨詢電話:0734-5231109(衡東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受理舉報電話:0734-5223088(衡東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組)。
咨詢電話:
衡東縣委組織部 0734-5221916
衡東縣人社局 0734-5231109
監(jiān)督電話:
衡東縣紀委監(jiān)委 0734-5235903
衡東縣委組織部 0734-5223088
附件1:2024年衡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附件2:2024年衡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
衡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12月27日
原標題:2024年衡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engdong.gov.cn/zwgk/xzfxxgkml/tzgg/20241227/i3547418.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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