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錄用公務員擬面試人員資格復核通知
請報考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的考生(名單附后)按以下要求準時報到,參加面試前的資格復核:
一、報到的時間、地點
6月15日下午15:00,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與公務員管理處(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潭城鎮(zhèn)翠園南路10號縣政府大院內(nèi)原平潭縣財政局二樓會議室)。
二、通知考生需攜帶的證件材料
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準考證原件。
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學位、學信網(wǎng)站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
如為專升本,??啤⒈究飘厴I(yè)證書原件均應攜帶;如為研究生,應攜帶本科、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如證書還未取得,可先提供校方證明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⒊職位要求的其它專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如:職位若要求為中共黨員的,請出具黨組織關系所在部門開具的黨員證明。
⒋如為中、小學教師,應攜帶縣(市、區(qū))教育局的同意報考證明(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
如為在職黨群機關工作人員和在職公務員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
如為服務基層項目的畢業(yè)生,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的大學生村官或為大學生村官轉為選調(diào)生的,需提供省委組織部的同意報考證明。
⒌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合同、工資證明等)。
三、其他說明
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如無法按時參加資格復核且未進行說明報備的,視為放棄本次面試資格。
放棄本次面試資格的,需在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上寫棄權聲明,并于6月16日上午下班前傳真至0591-24399129或具體的單位,逾期未提交棄權聲明的將列入誠信黑名單,并提交省公務員局,禁考3年。
四、參加資格復核考生名單(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2015年度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錄用公務員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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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黨群工作部
2015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