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所屬事業(yè)單位202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3人)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guī)定,四川省財政廳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和學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財政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其他條件:招聘崗位所要求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以上級黨組織批準成為預備黨員的時間為準,時間截止到報名最后一日即2026年3月24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lián)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6.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guī)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現(xiàn)役軍人;
9.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名額
共計招聘3名。
具體崗位和條件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有關報考政策規(guī)定、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報考指南》。報考者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有關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時,可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s://www.scpta.com.cn/)。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崗位選擇。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崗位一覽表、報考指南等,了解報考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報名系統(tǒng)中一個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件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須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考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溫馨提示:為方便外地考生參加公共科目筆試,本次招聘網上報名時,新增了“重慶市中心城區(qū)”考點供考生選擇。凡招聘崗位僅需考生參加《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科目筆試的,報名時可選擇在“重慶市中心城區(qū)”考區(qū)參考。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責任。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請于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5日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咨詢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等報考信息。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請于2026年3月26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3〕473號規(guī)定筆試1科繳費50元,共10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繳費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符合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參照附件《報考指南》進行辦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務費減免。
(三)崗位調整
確認繳費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并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在報名網站公告。取消崗位的,所繳費用按照原支付路徑退回。
(四)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應聘人員,請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跡、照片清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五)提醒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等單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審查通過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在考試總成績中的占比如下: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筆試總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綜合能力測試》×50%)
2.考試大綱
公共科目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的考試內容詳見2024年2月8日發(fā)布的《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guī)”條目查閱或下載考試大綱。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6年4月26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4.筆試原始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原始成績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申請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
此次筆試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此次參加省屬事業(yè)單位公招考試相同科目所有參考人員有效筆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后的平均分。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省屬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平均分將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報名網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應于2026年5月28日前在工作時間將以下材料交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何仕偉同志(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qū)驛都西路4111號,聯(lián)系電話028-84642015),以便審查。
具體加分條件、提交資料詳見附件《報考指南》。
6.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按照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和有關規(guī)定,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以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由四川省財政廳于2026年6月2日前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負責進行。
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隨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手續(xù)見附件《報考指南》。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最多遞補3輪)。遞補人員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根據應聘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溫馨提示:考生應注意保持通信暢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誤、未接聽電話等無法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面試人員,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現(xiàn)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低于該分數線,不得進入公招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當天,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面試考場候考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開展面試后查實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如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四)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四川省財政廳于面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以及含通過面試資格審查,但未參加面試的人員)。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各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荚嚳偝煽兿嗤?,政策規(guī)定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集合地點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指定到不低于原體檢醫(y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中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察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查閱考生的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應當向應聘人員說明理由。
考察中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三)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年齡、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學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備案(核準)。備案(核準)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guī)〔2024〕3號)等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其他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省財政廳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2.請應聘人員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四川省財政廳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本公告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由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
十、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1.報名條件及政策咨詢電話:
028-84642015 (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人事處)
028-86723682 (四川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
2.網站技術咨詢電話(主要解決報名網站技術問題):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試中心)
3.公共科目筆試考務咨詢電話: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試中心)
4.紀律監(jiān)督電話:
028-84672073 (四川財經職業(yè)學院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
028-86720289 (省紀委監(jiān)委駐財政廳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四川省財政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川省財政廳
2026年3月12日
原標題: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所屬事業(yè)單位202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8c64392aa590499b91cdb12b1ed0ed7b?t=67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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