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辦)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1、時間安排:2016年1月21日
| 人員類別 | 集合時間 | 資格復審時間 |
| 有基層經(jīng)歷考生 | 9:15 | 9:30-11:30 |
| 應屆考生 | 14:15 | 14:30-17:00 |
2、地點:東城區(qū)臺基廠大街3號
說明:各類考生按規(guī)定集合時間在市委東門傳達室門外等侯。
3、咨詢電話:63088017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
考生須持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zhì)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2、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jīng)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特此通知。
原標題:2016年市委研究室(改革辦)公務員招錄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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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研究室(改革辦)
2016年1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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